



为您介绍国家代表骨科医院的患者权利章程。
为您介绍国家代表骨科医院的患者权利
1. 患者的权利
| (一) 接受诊疗的权利 | |
| 患者为保护和增进自身健康,有权接受适当的保健医疗服务,不因性别、年龄、宗教、身份及经济状况等原因而使其健康相关权利受到侵害;医疗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诊疗。 | |
| (二) 知情权及自主决定权 | |
| 患者有权从主治医生、护士等处,就疾病状态、治疗方法、是否作为医学研究对象、是否涉及器官移植、副作用等预期结果以及诊疗费用获得充分说明并详细询问,并有权决定是否对此予以同意。 | |
| (三) 隐私受保护的权利 | |
| 患者与诊疗相关的身体、健康方面的秘密及私生活隐私不受侵害;除经患者同意或犯罪侦查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,医疗人员及医疗机构不得泄露、公开其秘密。 | |
| (四) 申请咨询 · 调解的权利 | |
患者在发生医疗服务相关纠纷时,可向韩国医疗纠纷调解仲裁院等机构申请咨询及调解。 | |
2. 患者的义务
| (一) 信任、尊重医疗人员的义务 | |
患者应向医疗人员如实告知自身健康相关信息,并信任、尊重医疗人员的治疗计划。 | |
| (二) 不以不正当方式接受诊疗的义务 | |
| 患者在诊疗前应表明本人身份,不得以他人名义就诊等虚假或不正当的方式接受诊疗。 |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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